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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於18日夜間接獲線報,在轄內一處鐵皮屋內經常有女性外勞出入,疑似為行方不明外勞。副所長高德陵率員前往查緝,一舉查獲8名印尼籍女性逃逸外勞,訊後將逃逸外勞移送移民署臺南市專勤隊收容遣返。

民權所副所長高德陵表示,8名外勞來台皆從事看護工作,大多無法適應工作環境,工作時間長,薪水不如預期,因此挺而走險逃逸。許多外勞被查獲時,得知將被遣返回國,還要管制來臺年限,都非常懊惱,悔不當初。

警二分局表示,民眾非法聘僱逃逸外勞工作,最高可開罰新臺幣75萬元,5年內再違反者,將處以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罰則,希望雇主要慎重。此外,為遏止不法情事發生,民眾若發現逃逸外勞行蹤,或有相關線索,請立即向各地警察單位舉發相關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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