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推動沿近海漁業資源復育,漁業署訂定「刺網漁業轉型輔導措施」,南市府配合擬訂所轄海域刺網漁業管理規範,將對刺網漁業漁具進行標識管理,特訂於4月24日下午3時,假市府永華市政中心一樓東哲廳,召開研議訂定「臺南市刺網漁業管理規範」說明會,歡迎關心海域漁業資源發展的市民及團體共同參與,一齊為沿近海域刺網漁業管理獻策。

       漁港所表示:刺網漁業係指使用一層或多層尼龍絲所編織而成的長方形網片,依據當季目標魚種生態習性垂直張設於海中或沉到海底,待魚類刺入網目纏住後進行捕撈,有些刺網作業若未固定,任其隨潮水流動即為流刺網作業。因刺網沉到海底作業,容易勾住礁石拉不起來,漁民就會直接放棄,該網具可能覆蓋於礁岩上導致棲地破壞,同時導致海洋生物意外纏絡死亡。漁業署近期為復育沿近海棲地生態,推動「刺網漁業轉型輔導措施」,擬改善刺網漁業對海域生態環境之衝擊。

       漁港所並指出:臺灣西部沿近海域主要為沙泥底構成之海床,較少刺網漁具卡住礁岩之疑慮,長久以來刺網漁業即為本市特定漁業經營大宗(約佔漁船筏總數57%)。惟漁民投放刺網,亦可能產生與其他漁業利用海域衝突,造成網具未能收回導致海域魚源棲地破壞問題,為兼顧本市漁民生計及強化保育沿近海棲地生態,市府擬訂定所轄海域刺網漁業管理規範,將針對本市刺網漁業漁具進行標識管理,違反張設於海域之刺網網具,得逕行查扣,並公告招領,以確認違反規定者,並依漁業法處分。未來再逐步分區規劃刺網漁業禁漁區,確保該區棲地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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