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生態環境與永續農業發展,擴大推動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今年度起將友善耕作予以納入輔導,經該會審認通過之友善耕作推廣團體所登錄及稽核管理有案之農友,即可認定為友善耕作農友,並比照有機驗證農友,享有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補貼、溫(網)室設施、農機具設備及有機質肥料補助等產業輔導資源,以帶動有機及友善耕作面積併進成長,達到106年底1萬公頃之施政目標。

農委會指出,目前國內推廣之友善農法,包含KKF自然農法、CGNF自然農業、生物動力農法(BD農法)、綠色保育標章及第二方參與式驗證PGS等,均由民間相關團體自主推動及管理其農友。政府新農業政策中,推動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為十大重點政策之一,其中對於友善耕作農友身分之客觀認定,俾憑將該等農友納入輔導,該會已訂定發布「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審認要點」(查詢網址:http://www.afa.gov.tw,農委會農糧署網站首頁 / 公告),相關團體所推廣之農法倘符合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且生產過程不使用合成化學物質、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者,都可向該會申請通過審認為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後,其所登錄及稽核管理有案之農友,即可認定為友善耕作農友,以共享資源。

農委會說,友善耕作農友將可比照有機驗證農友,享有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補貼、溫(網)室設施、農機具設備及有機質肥料補助等產業輔導資源,以協助友善耕作農友持續經營,並吸引更多慣行農友轉型有機或友善耕作,讓有機及友善面積持續成長,俾於本年底達1萬公頃,以友善土地、農業與生態共生的方式發展新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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