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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土城派出所於7月5日下午接獲張姓民眾(郭母)報案,表示其兒子12時30分騎乘6**-P**號重機車離家出走,並在臉書張貼欲輕生訊息,期間家屬曾撥打郭男手機,惟均無法聯繫。

土城所獲報後即發布緊急協尋,調閱郭男的手機發話最後基地台位置,同時謝進雄副所長立即駕駛巡邏車前往搜尋,其後,得知最後發話位置在安南區公學路七段171號附近,謝員旋即馳赴附近尋人,約16時10分在國姓橋下方發現郭男機車,並見其鬱鬱寡歡地蹲坐一旁。

謝員趨前表明身分,惟郭男情緒激動,欲騎車離開,謝員擔心郭男將有自殺行為騎乘機車衝入河中,遂從後方將郭男抱住並拔取其機車鑰匙試圖管束保護其安全;過程中郭男仍執意自殺,致謝員與郭男於河堤旁發生肢體碰撞等拉扯動作,謝員因此手腕扭傷且全身泥濘,後支援同仁趕抵現場,共同安撫其情緒後,即通知其家屬,並帶返所辦理撤尋手續。

郭男家屬表示,其係因近日離婚導致有輕生念頭,非常感激警方能秉持同理心,在第一時間積極協尋,阻止憾事發生。本案警大實習生王鼎超協助處理過程中,澈底發揮刑事所學,在旁協助同仁記憶、筆記相關訊息及跡證,替警方及警大增添不少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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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