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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政府為推動污水下水道使用者付費,預計明年一月一日優先針對事業、機關及學校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水利局副局長黃文彥表示,開徵日期已報經台南市議會審議通過,所徵得的費用扣除一定比例支付水公司代徵手續費後,將全數做為污水下水道系統巡查檢修、水質檢測及設施更新等事項使用。

 黃文彥指出,為推動污水下水道收費作業法制化,已依一0一年十月三十訂定「台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將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之開徵日期,陳報台南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再配合水污染防治費開徵日期公告。

 黃文彥表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一0四年五月一日起逐步開徵水污染防治費,市府已報經市議會同意訂於一0七年一月一日起優先針對事業、機關及學校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以自來水用水量每度十元計費,繳納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者,則免繳納水污染防治費。

 黃文彥說,污水下水道收費業務攸關下水道建設計畫推動,須配合建設計畫循序漸進,水利局訂定三階段辦理收費作業,除了要讓事業收費制度法制化,開徵對象也納入行政機關及學校單位,由行政機關及學校用戶率先開徵,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黃文彥表示,目前第一階段代處理費是由用戶透過匯款轉帳或繳費單方式進行繳費,針對第二階段使用費,水利局將以便民為考量,研議隨水費徵收方式,委託自來水公司代徵收費,費用計算以自來水用量與使用費費率相乘,亦方便用戶日後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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