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011警員楊子儀.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臺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楊子儀日前擔服值班勤務,有一名廖姓女子神色慌張跑進派出所表示不慎將其手機遺留在租借的腳踏車置物籃內,請求警方協尋。

據了解,廖女租借t-bike腳踏車與友人共乘在臺南市區遊玩,於晚間將腳踏車歸還t-bike赤崁樓站。事後廖女發現手機遺留在t-bike置物架內忘記取回,立即返回赤崁站尋找時,該輛t-bike已由他人租借走了。廖女表示他從台中來臺南旅遊,手機是震動模式,且忘記該部腳踏車號,經沿路尋找未果,心急如焚,而且手機內有許多重要資料。

楊員靈機一動,立即利用手機定位系統,以遺失模式發出聲音及發送簡訊提醒拾得人,不久即由接續租借該部腳踏車之民眾接聽,並順利尋回遺失之手機,廖女對手機能失而復得,且在極短時間順利找回手機,頻頻向警方致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