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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房屋稅調整案,市議員蔡旺詮25日質詢時指出,台南市九十年七月以後的建物於一0五年適用一點六七稅率,同時追溯十五年根本是罔顧程序正義,建議市府比照台中市政府作法調降房屋稅,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政策性的公民投票來解決。

  蔡旺詮指出,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公告的大法官釋字第三六九號房屋稅法與土地法第一四七條與第一八七條內容有衝突,本應該檢討修正,然事過二十多年行政與立法仍未完全解決此法律爭端,只修房屋稅條例卻遺漏土地法第一八七條,以致房屋稅調漲尚缺正當性。他認為中央賴院長應接地氣提修正案與立法院一同解決此法律爭議。

  蔡旺詮強調,政府因人民而存在,每三年檢討房屋稅都不調漲,如今因為一只中央公文說三十年未調漲,竟然一次調漲個夠,台南市更是六都首創追溯十五年課徵房屋稅,人民荷包失血,怨聲載道。房屋稅的調整應保護人民權益不受侵害,立法意旨有利當事人可溯及原則,不利當事人不可溯及原則。
 
 蔡旺詮建議,市府應調降房屋稅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而行政院也應做出全國一致性的天花板限制以防止如雙北兩市兩倍的漫天漲法,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政策性的公民投票來解決。

   對此,代理事長李孟諺表示,過去政府三十年未調整,現值和課稅現況已不同,也不符合實際現實,市府會將衝擊減到最小,相關法律見解,市府會虛心來看待,是否有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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