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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高雄市庠泰灃公司涉非法吸金,查出負責人吳泰登與公司五名幹部招攬投資人購買公司服務契約、聲稱一年可領六%增值金,在五年間招攬二一五名投資客、非法吸金金額達二億八一0八萬元,檢方23日偵結,全案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六人。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表示,南檢與高雄市調查處在去年八月底,相繼接獲民眾檢舉指設在高雄市的庠泰灃公司及其台南辦公室人員以每年可領取六%增值金名義,對外招攬投資客投資服務契約、違法吸金。調閱相關資料,發現該公司及吳泰登申設的相關帳戶,從一0一年間起有多筆款項匯入,但幾天內即遭提領一空、去向不明。

   經查發現吳近期有出售名下不動產情形,疑似脫產,於十一月初,檢方搜索、查扣吳泰登名下賓士休旅車及其位在苗栗縣公館鄉的土地,另在高雄市、台南市等四處據點,扣得契約、申購單等文件,並發現吳泰登購置位在高雄市鳳山區廠房內的製水設備共八組,當場依法扣押,並移送法院,由公訴檢察官聲請法院拍賣。

   檢方指出,吳泰登等六人被告,分別負責公司營運管理、招聘業務人員及招攬投資人等業務,以年利率六%高於一般儲蓄保險及銀行定存利率等說法,向不特定民眾推銷「庠泰灃生活顧問服務契約」,每單位價格二萬元,並與投資客約定每年可獲得六%增值金,該服務契約分一年期及三年期。自一0一年五月起至一0六年八月間止,共招攬二五五名投資人認購上開服務契約,非法吸金金額達二億八一0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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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