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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因應春節將至,為維護市民公共安全,市府工務局加強清查轄內大型百貨公司、量販店、影院等35家,超過一定規模強度使用場所之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情形,發現3家有樓梯間堆置雜物等情形;經複查均已全部完成改善。

   市府工務局於1月10日至21日期間,加強抽檢臺南市22家大型百貨公司量販店、13家影劇院等營業場所,進行現場稽查。其中在西區、東區各有一家在梯間堆置雜物情形,永康區有一家防火捲門下降後無法復原,當場即要求限期改善,並排定複查都已完成改善,恢復走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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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務局強調,業者應確實淨空逃生避難動線周邊,確認防火捲門及常開式防火門正常運作以排除公安疑慮,切勿為爭取年節人潮商機罔顧場所安全,若發現不符規定者將可依建築法第77條處以6萬至30萬罰鍰。籲請業者應積極配合,共同為公共場所安全及消費者權益做好把關工作,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市府為把關公共場所使用情形,平時即定期通知場所依限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並排定動態稽查走廊、梯間、緊急進口等逃生避難動線是否符合規定無阻塞情形,防火避難設備是否合理使用,並督促建物管理單位注意昇降設備維護保養;另依消防法規定,面積超過500平方公尺以上商場業者,應製作逃生避難動線圖標示於明顯易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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