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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推動節電,台南市政府今年訂定「台南市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作業計畫」,總金額高達一億一四七五萬元,補助服務業、機關與學校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23日與南市直轄市商業會榮譽理事長陳慶輝、電氣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郭益成等人共同為節電補助計畫宣導,呼籲踴躍申請。

  蕭富仁表示,凡今年一月一日起(以發票開立時間認定)採購計畫內所補助的節能產品,補助申請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申請案件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會安排現場查核,通過審查的補助申請案將以電匯方式撥付至申請單位為戶名的指定帳號。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用罄,得公告終止補助與提前截止申請。

  補助對象包含轄境內服務業電力用戶(營業登記資料代碼為F~J大類)、表燈營業用戶、機關與學校之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與老舊照明燈具進行設備汰換補助作業,及補助集合式住宅、辦公大樓與服務業之室內停車場換裝智慧照明燈具,另服務業、機關與學校導入能源管理系統亦有補助。

  補助標準包括無風管空氣調節機:依額定總冷氣能力每kW補助二千五百元,且以汰換費用二分之一為上限。汰換舊品需交由環保局、依廢四機管道或親送至合法廢棄物處理機構等方式回收(三擇一),並取得證明文件。老舊辦公室照明燈具:每具補助1/2汰換費用,且以七五0元為上限。

  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燈具:每盞補助汰換費用二分之一,且以三百元為上限。能源管理系統:契約容量五十一kW-八百kW用戶,每套補助設置費用二分之一,且以十五萬元為上限。契約容量八百kW以上用戶,每套補助設置費用二分之一,且以一五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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