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008議員候選人涉賄選.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新營區一名以某黨總理自居的市議員候選人,涉嫌提供十萬元到二十萬元贊助三位里長候選人,要求共同向選民買票,檢方指揮警、調單位搜查,扣押現金4、選民名冊、參選計畫書等物,該市議員候選人交保十萬元,三位里長候選人分別諭知交保三萬元、限制住居、請回。
  
  南檢檢察官林容萱接獲線報,指新營區某市議員候選人以現金賄選,經檢方察蒐證後,發現該市議員候選人以某黨總理身分,公開在地方有線電視頻道以跑馬燈廣告,表明只要同意日後加入該黨,將會贊助所有競選經費。

  檢察官林容萱、陳竹君22日指揮南市警新營分局、白河分局、市刑大及台南市調查處人員搜索該市議員競選總部等五處據點、扣押現金四十三萬餘元、選民名冊、參選計畫書等物證,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十一人到案。

  檢方訊問後,發現該市議員候選人涉嫌提供十萬元到二十萬元贊助三國人競選里長,並以此對部分里長候選人買票行賄及要求共同向選民買票,該三名里長候選人未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收受政治獻金,涉犯政治獻金法投票受賄罪嫌,分別諭知交保三萬元、限制住居、請回。該市議員候選人交保十萬元,檢方會對此案深入追查以釐清全部案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