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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環保局加強工業鍋爐排煙抽測能量,今年度已抽測22家次工廠鍋爐排煙,結果5家超過現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開單告發,各處分罰鍰10萬元以上。

環保局表示,因應環保署於107年9月19日發布「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管制對象不分大小、用途及燃料種類,在發布日前設置的既存鍋爐在109年7月1日要符合新標準,為了加速工業鍋爐改用低污染性燃料,本局今年加強鍋爐排煙抽測能量,今年已進行22家次工業鍋爐排煙抽測,檢測結果5家超標,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開單告發,各處分罰鍰10萬元以上。

環保局指出,上述鍋爐檢測結果超標的主要原因為使用重油且設備維護不當,又未設置防制設備,相對易有超標情形。依現行「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上述鍋爐即有不符情形,環保署於107年9月19日發布「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嚴至30mg/Nm3、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亦分別加嚴至50ppm及100ppm,新設鍋爐應立即符合標準,既設鍋爐應於109年7月1日符合標準,建議工廠應盡早規劃增設防制設備或改用其他清潔燃料如天然氣等以符合法規要求,避免爾後發生超標情形而受處份。

環保局提醒業者,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鍋爐業者可向本市經發局申請鍋爐汰換補助,惟有申請規定、期限及經費限制須注意,每座鍋爐汰換最多可補助50萬元及管線費用20萬元;若無法改用天然氣的工廠,也應即早規劃以增設防制設備方式,以免屆期無法符合排放標準而受罰。環保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針對非使用低污染性燃料鍋爐執行稽查檢測,近期也將辦理宣導說明會,督促既設鍋爐業者109年7月1日前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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