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警員葉俊汶、蘇御剴等人,19日下午永康區永大路一段3號前查獲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贓物罪通緝犯李○哲(男,79年次)1名,李男騎乘機車遇員警示意盤查,竟為躲避3年多刑責而騎車加速逃逸,經本分局發佈攔截圍捕,在優勢警力下讓李嫌難逃法網,緝捕歸案,過程中李嫌為突破警方圍捕還意圖衝撞警車,但遭撞員警仍奮勇迅速將李嫌壓制逮捕。經調查,李嫌坦承是畏罪逃逸,且其尿液經初篩呈第二、三級毒品陽性反應,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贓物罪、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1日下午大灣派出所員警執行查緝毒品勤務,見李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永康區大灣一街與大灣三街口時,神色特別慌張,上前示意攔查時,李男卻加速駛離並數度闖紅燈、逆向及蛇行等惡性違規行駛。員警趕緊通報勤務指揮中心實施攔截圍捕並於後方尾隨,當支援警力抵達永大路一段,將李男團團包圍時,李男竟仍不顧危險,騎車朝員警衝撞,反導致自己摔車倒地,一身狼狽,遭撞員警奮勇上前,立即將其壓制在地。經調查發現,李男身負毒品及贓物罪通緝,需入監服刑3年10個月,因此鋌而走險畏罪逃逸,但不敵優勢警方圍捕,還罪加一等,因危險駕駛、衝撞警車等行為,吃上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讓李男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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