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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議會20日召開第三屆第二次臨時會,會中,市長黃偉哲針對市府提出三讀議案「台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自治條例」第三條修正草案遭退回進行說明,強調市府沒有濫權及藐視議會,市府將在最短時間內召開臨時董事會,補正相關程序後,再次提交議會審議。

  黃偉哲表示,「台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自治條例」第三條修正草案,係因一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台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董事會之時,行政人員未了解修改章程必須依據母法「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的規定,故在母法未授權的情形下,即修改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將董監事人數變更為六位。

  黃偉哲強調,近期內會馬上召開農產運銷公司的董事會,先將章程修改回母法規定的五位,後再提交議會進行自治條例草案的修改,待自治條例草案修改完成後,會再召開董事會改變董監事人數,以符法治程序,市府絕對沒有濫權及藐視議會的用意。
 
  至於議員質疑董監事人數是否為酬庸性質,黃偉哲說,根據規定,有出席董事會的董事才能領出席費,目前董事的出席費為一次二千元,開會次數則是依章程規定,他承諾未來市府希望能將董事全部改為領取出席費,有出席者才能領出席費,沒有出席者亦不能領兼職費,以鼓勵各董監事能夠勇於執行自己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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