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013調解委員研習會.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勞工局辦理108年度「調解人暨調解委員研習會」31日於善化啤酒廠辦理,共計調解人及各市級總工會理、監事超過60餘人出席與會,會中透過實例演練、討論及法院判例研析等方式,藉以提升調解人及各工會理、監事之專業知識及調解技巧,以利於日後進行調解業務。

  勞工於勞資爭議發生時,可直接向法院聲請訴訟,或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向縣市政府勞工行政機關申請調解。不過勞資爭議發生後,勞工往往面臨失業衝擊並危及生活,若無法儘速達成協議,取得應有補償,反而要提起訴訟,對勞工而言,可謂「雪上加霜」。所以,如能透過調解程序來解決雙方爭議,是解決勞資爭議最節省時間及經費的方法。

  研習會特別邀請朱瑞陽律師擔任講座,講授課程內容計有「勞資爭議調解事實調查、調解紀錄製作及實務剖析」、「勞資爭議調解實務演練與探討」及「勞動權益司法判決案例與解析」等議題,課程中講師均輔以實務作法,並與調解人及調解委員分享勞動事件法的重點及架構,出席人員均表示收穫豐富,研習會圓滿順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