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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榮學校財團法人南榮科技大學自本(108)年108年5月爆發現金不足及調度問題,積欠員工6個月薪資,勞動部與勞工局為保障勞工權益,今(25)勞動部召集教育部、勞工保險局及南榮科技大學共同研商學校發生經營不善而停辦,主管機關之預警及協處機制會議。

  會中達成共識如下:一,請南榮科大於11月15日前將董事會應依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補助及融資要點規定將融資計畫案函送教育部審核(包含教職員之債權)。二、南榮科大欠薪案已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限制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境之人數及金額,如後續仍未依法令給付勞工債權,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得依法函報勞動部啟動限制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出境審查程序。

  三、請教育部將全面停招之學校函知當地勞政主管機關並副知勞動部,以利有效維護勞工權益。四、南榮科大歇業事實認定基準日,由臺南市政府勞工局依事實狀況本於權責處理。五、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南榮科大欠薪案採向教育部融資及向勞工保險局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申請先行代墊勞工債權雙軌進行。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及維護勞動權益是勞工局努力之目標,請學校此屆新產生之董事會能有誠意和公部門共同配合,優先處理積欠員工薪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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