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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為強化低碳城市環保措施,減少一次性產品廢棄量,依據「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公告指定南市「有店面」的餐飲業應提供環保餐具予現場食用之消費者「選擇」使用,並自今年四月一日生效。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以在地小吃聞名,假日遊客量更是居高不下,為減少一次性產品廢棄量,這次公告列管店家應提供不銹鋼、陶、瓷、玻璃、木製等材質製成的可經清洗重複使用之吸管、筷子、湯匙、刀、叉、攪拌棒、杯、碗、盤、碟及餐盒等環保餐具,供現場食用之消費者「選擇」使用。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這次公告並非以禁用為手段,而是讓消費者在內用餐飲時多一個環保的選擇,希望養成民眾減少使用一次性免洗餐具的習慣,目前大多數店家也都陀配合,且不少民眾早有自備環保餐具的良好習慣,顯示業者及民眾對減塑愛地球的相關政策是抱持高度支持的。

  此外,台南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發布轄內量販店業自今年五月一日起,於其提供餐飲的場所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希望能同時降低南市一次性免洗餐具廢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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