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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桃園市楊梅區梅獅、鄰近幼獅工業區的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倉庫,14日然起火,物損失不貲。南市消防局為避免類似情形發生,15日下令要求轄區大隊專責檢查小組針對轄內大型倉庫等類似場所進行檢查,針對消防安全不合格事項,將追蹤列管直至改善為止。

臺南市對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倉庫等類似場所,消防局平時即有進行相關消防安全檢查,每二年至少實地清查一次,並依法要求業者每年針對其場所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維護及提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除要求業者應對自身建築物內部消防安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讓消防安全設備平時都能功能正常外,如規模達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定義之危險工作場所,其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且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同時要求業者應遴防火管理人及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執行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進行自衛消防編組演練,藉以提升防火意識,減少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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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針對15日山上區的宏遠興業公司廠房起火事故,消防局李明?局長表示,為強化本市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安全管理,邀集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工務局、經濟發展局、勞工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及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等相關機關辦理轄內列管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聯合稽查,預計辦理176場次,針對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消防安全設備及安全管理執行檢查,以落實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列管檢查並提升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安全管理責任。

   李明?說,一旦發現不合格事項隨即開立改善通知單,要求完全改善,依消防法規定,其管理權人(業者)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檢方亦依違反公共危險等罪起訴,在此呼籲業者平時要重視消防安檢作業,希冀倉庫業者遵循法律,期經濟發展外並兼顧生命財產安全,放心樂居於大臺南,勿因小失大,導致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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