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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密醫案件,指稱本市某偏鄉有未具牙醫師資格者以預約制方式,為民眾執行醫療行為。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偵查隊無預警至民宅查察,現場查獲伍姓嫌犯為民眾執行醫療業務,並查扣其執行醫療業務使用之牙科器械、藥物等物,全案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109年4月13日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現場查扣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503萬5千4百元均沒收。

牙科密醫因設備簡陋,可能接觸及共用不潔器具,易造成感染C型肝炎等疾病,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請至合法設立之醫療院所就醫,且要看清楚醫事人員配戴之執業執照,或上衛生福利部官網之醫事查詢系統,輸入醫師名字,就能看到這名醫師的證書類別、執業登記類別等資料,如果顯示「目前未有符合條件的資料」,就請民眾提高警覺,才不會讓未具合格醫師資格者執行非法醫療行為,損害自身的健康及權益。

    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亦將持續強化密醫稽查,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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