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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幫勞工建立尊嚴勞動及安全的友善職場環境,在強化工會協商權方面,市府勞工局積極推動公司與工會瞭解團體協約,提升公司與工會自行溝通與協商之能力,經輔導後至目前為止,已成功輔導三十三家事業單位與其產(企)業工會順利簽訂團體協約,輔導達成率六十二點三%。

   王鑫基局長指出,勞工局自一百年辦理入廠輔導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每年成績皆有所成長,連續九年獲勞動部團體協約評鑑為特優等,去年完成輔導台灣菸酒公司善化啤酒廠、隆田酒廠及台南營業處簽訂團體協約,今年輔導台灣百事工會與台灣百事公司、台糖公司善化企業工會、台南市企業工會與台糖公司簽訂團體協約。

  王鑫基表示,簽訂團體協約對雇主或雇主團體而言,可以避免在團體協約有效期間內勞動者罷工及其他勞資爭議所導致之損害,且締結團體協約使勞動條件標準化,使雇主易於計算成本,勞動者之流動率減低,雇主可以致力於工作技術之改良與生產力之提高。

  王鑫基呼籲勞工團體及雇主團體,應早點簽訂團體協約,勞資雙方可充分體現勞資和諧、共生共榮的真諦,可保障勞資權益,亦可提高企業形象,在穩定的勞動關係下,勞資雙方可安心一起攜手打拼,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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