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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近日北部傳出有不肖特定營業場所業者以合法掩飾非法,違法容留顧客施用毒品,被警方屢次查獲後卻又改名重操舊業,最後遭該地市政府裁決處50萬元罰鍰,並命令停止營業1年6個月之重罰,在毒品零容忍政策下,業者應遵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1條之規定,善盡通報義務,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為防制毒品娛樂群聚化,今年度邀請警察局擔任「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毒品防制教育訓練」講座,透過課程內容讓南市營業場所業者認識毒品危害,瞭解法令規定應執行之防制措施,避免毒品施用者在特定娛樂場所狂歡不幸致死案例再次上演。

負責講授課程的市警局犯罪預防科巡官黃翊禎表示,查緝毒品為國家當前重點執行政策,為防制毒品危害,特定營業場所應負起社會責任,保障合法,查緝不法,業者發現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之人,常見徵兆像是「包廂或客房出入訪客複雜頻繁」、「音樂吵雜且常傳出不明氣味」、「門窗緊閉且門外有人把風監控」、「垃圾堆內有針頭、不明粉末包裝、玻璃(管)球吸食器及氣瓶」,應即時通報警察機關處理,並注意自身安全及保全現場跡證。

臺南市政府希望能透過本次講座讓相關從業人員能共同防制毒品案件發生,並呼籲市民朋友千萬不要輕易嘗試,如發現家人或親友有使用毒品情形,請撥打24小時免費戒毒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您 幫幫我),諮詢內容全程保密,毒防中心設有專人提供諮詢及戒治服務,讓專業毒癮戒治,協助您脫癮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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