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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實價登錄2.0新制於去年7月1日施行後,為有效掌握預售屋銷售行為,台南市政府地政局聯合市府消保官、工務局及國稅局南區分局,針對10個預售屋建案進行稽查,共有15件未依照規定辦理相關備查作業,市府依法限期改正,如未改善依情節輕重處6至30萬元罰鍰或15至100萬元罰鍰。

   這次稽查預售屋建案,查出有未揭示代銷業相關許可文件2件、未辦理分設非常態營業處所及代銷契約備查2件、購屋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2件、買賣契約書未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件、委託代銷業其購屋預約單未有經紀人簽章1件、樣品屋及銷售中心未申請建築執照、建築許可或核准使用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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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依據聯合稽查的查核成果,統整出預售屋十大稽查重點,是否取得建造執照及揭示於明顯處、購屋預約單簽定內容是否不利於買方、廣告及資訊是否不實、是否提供契約審閱、買賣契約簽定有無符合定型化契約、代銷業者從業文件有無揭示明顯處、總銷金額達6億有無另設不動產經紀人、委託代銷契約備查情形、相關契據需經紀人簽章、樣品屋及銷售中心設置許可等項目。

    陳淑美局長提醒業者,於銷售過程應發揮自律精神,確實依照規定辦理相關備查作業並使用符合規定之購屋預約單及買賣契約書,以充份保障交易安全,減低資訊不對等之情況,民眾亦可透過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詢相關建案資訊及其實價登錄成交資訊,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及財務負擔能力,以保障自身權益。

    陳淑美說,為遏止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轉售哄抬獲利、利用不實實價登錄墊高交易價格等新型態炒作行為,內政部已擬具「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有關限制換約轉售、禁止炒作行為、解約申報登錄等相關修正草案,地政局將配合中央修法結果及依據南市所制定預售屋管理執行計畫等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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