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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長黃偉哲任內率先推動囤房稅,目前興建及規劃設計之臺南公宅已達7000戶,台南市府團隊將持續落實居住正義;面對林義豐先生屢次發布新聞誤導自強新村案,市府強調,林先生深黯建築法卻屢次誤導社會大眾,市府深感遺憾。

   台南市長參選人、「虧雞福來爹」林義豐日前指「自強新村都更案」有弊端、市府透過兩面手法操作,把台南市蛋黃區土地採用合建方式將土地送給建商蓋住宅,市府都發局回應僅用錯誤訊息4字草率帶過,誤導市民。台南市民有知的權利,林義豐要請市長黃偉哲說清楚,他並堅持要與黃偉哲公開辯論「自強新村都更案」,還給市民1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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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發局表示,自強新村係本府與國有地主合作辦理公辦都市更新,由都更招商徵得實施者採權利變換方式興建執行,地主與實施者就基準及獎勵容積依共同負擔比例做分配,市府取得160戶臺南公宅為本案應負擔之公益性設施,依規定免計容積,先予敘明。

   都發局指出,本基地容積上限為基準容積率之1.5倍,本案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320%,該容積率上限為480%,住宅區之基準容積率165%,該容積率上限為247.5%,經核算本案容積樓地板面積上限為14,967坪,「並無所稱容積率可興建高達700%之情事」,林義豐先生深黯建築法之容積樓地板與建築樓地板面積於建築法有不同定義,卻明顯誤導,市府深感遺憾。

   另查詢內政部近一年實價登錄網站資料,南市北區新屋房地實際交易價格,每坪售價區間為30至38萬,東區為每坪20至39萬,林義豐先生所稱每坪售價高達60萬元,顯有誤用,並無林義豐依誤用之價值所計算獲利52億元。而自強新村屬國有的基金土地,非台南市有產權,倘依林義豐所述該地規劃由市府自行興建1000戶社會住宅,市庫將須負擔約6.1億經費辦理土地有償撥用,建築興建成本達約35億,市庫共須負擔約4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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