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008勞資會議籌設.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現有公司登記家數截至今年四月底共有三萬四三二七家,成立勞資會議四七二0家,勞資會議成立率十三點七五%,勞工局呼籲尚未成立及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應積極籌設,在增進企業內勞資雙方的溝通,減少對立衝突,創造出勞資互利雙贏局面。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表指出,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勞資會議其基本精神,在增進企業內勞資雙方的溝通,減少對立衝突,使雙方凝聚共識,進而匯集眾人的智慧與潛能,以提昇生產力、保障勞工權益。

  蔡旺庭表示,勞資會議議事範圍分為報告事項、討論事項、建議事項三類,不過,企業召開勞資會議的比例非常低,勞工局一直積極宣導企業能夠召開,雙方透過此機制,可迅速解決勞資問題,提昇勞動生產力、保障勞工權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營造「勞雇同心、共享雙贏」局面。

  勞工局呼籲尚未成立及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應積極籌設,勞資會議的召開不僅勞工代表可提供勞動條件、工作環境安全及衛生、生產品質等等之建議,資方代表亦可傳達、宣導公司生產及管理政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