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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隨著年底選舉投票日的接近,違規選舉旗幟也隨著增多,南市環保局表示,為維護選市容景觀,違反競選旗幟廣告物設置原則的旗幟一律拆除,截至十月五日止,已拆除一七八七件違規競選旗幟、布條及相關違規廣告物。

  環保局表示,為因應各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市市已於九月二十八公告轄內一百處的競選旗幟廣告物設置地點,提供各參選人參考設置。第一波市長候選人得於十月九日凌晨開始於競選專區設置競選旗幟,第二波議員候選人自十一月十四日凌晨起開放設置,第三波里長候選人則自十一月十九日凌晨起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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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表示,各候選人於競選活動期間,應確實遵守設置原則,如向選委會登記有案的主競選服務處左右三十公尺內設置競選旗幟廣告;專區的旗幟需符合每單幅寬度七十公分、旗桿頂端至地面不得逾二一0公分的規範,應以旗插或旗座固定於法定建築線內,且不得以鐵絲、繩、帶綑綁或其他黏著劑固定於樹上、圍牆、交通號誌、燈桿及水銀燈或其他公共設施等。若設置於私有地或建物,需經土地或建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同意。

  環保局長林健三強調,隨著環保意識抬頭,民眾對於候選人所張貼和懸掛的競選廣告,也會做為選舉投票的參考。因此,候選人依規定設置競選廣告物,或許可以爭取到更多選民的認同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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