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台南市政府對外表示,議會召開第二屆第二次定期會未能如期將一0五年度台南市總預算審議通過,將責任全部歸究議會未依法完成審議。議會表示,市長二百多天不進議會,市府官員也聽命市長不到議會說明,請問市府從年初到這次定期會前送來法案及墊付案如何審議?自己已違法在先不思自我檢討還責怪議會,企圖混淆視聽。
議會指出,市府從年初到這次定期會送來法案及墊付款堆積如山,每位議員不分黨派都努力審查,總預算審查也完全依照地方制度法、議會議事規則以及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議會表示,這次議程安排根本沒多少時間可審議總預算,更遑論總預算市府又是在法定最後期限才送進來,光是八百億預算科目依一般議事運作審查至少要三週時間,這次定期會總預算案沒通過雖然遺憾,但相信每個議員都盡力了,市府竟然還怪罪議長刻意拖延不如期通過總預算是在為其個人的司法案件撐起保護傘,根本荒誕不經,模糊焦點。
議會強調,議會審議總預算不設任何底限,依地方制度法第34條第3項規定,只要市長或議員三分之一請求召開臨時會,議會會全力配合議程安排進行總預算審議並希望能儘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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