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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府勞工局為推動良好的勞資關係,在勞資業務上分別從六大不同面向著手,局長王鑫基表示,今年受理勞資糾紛調解申請案件中,以工資、加班費問題最多,呼籲各企業勞工踴躍發起組織企業工會,建構「勞資和諧、共榮共享」的勞資關係。

 王鑫基指出,為建立勞資和諧的關係,勞工局成立勞資會議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並防患各類勞工問題所制定的一種勞資諮商制度;鼓勵單位簽訂團體協約,幫助穩定勞資雙方關係,促進勞資和諧及提昇勞工之勞動條件;並縮短勞資爭議處理時程,增設勞資爭議調解地點。

 王鑫基表示,為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權經營權,持有宣導大量解僱要通報,避免事業單位違法,保護勞工權益避免受損。並推動企業籌組工會及成立產業工會,建立勞方與資方溝通橋樑,讓資方可以專心致力於經濟生產,讓勞工有工會幫忙把關權益;另配合市府推動十年英語計劃,鼓勵工會推動雙語環境持續努力。

 王鑫基表示,今年一至十一月受理申請調解案件共一四七八件,以去年同期申請案件一三六四件相較,增加一一四件,在調解方面今年一二二七件,成立八八一件,其案件以工資、加班費問題最多,其次資譴費及勞動契約、再則職災、勞保及退休等,呼籲各企業勞工踴躍發起組織企業工會,建構「勞資和諧、共榮共享」的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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