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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去年底一隻藏獒在台南市山上區產業道路附近遊蕩,被平陽里里長發現通報帶回灣裡動物之家,公告期間沒有飼主前往認領,由於藏獒屬於法定攻擊性犬隻,飼主理應謹慎管理,以免走失咬到人,動保處已朝棄養犬隻方向偵辦要找出飼主,請民眾踴躍提供線索。

發現該隻藏獒的黃里長表示,常常只耳聞獒犬非常兇猛,沒有真正看過,卻在去年12月26日在山上往左鎮方向的產業道路,發現一隻超大型犬隻在遊蕩,靠近一看發現是有品種的犬。黃里長表示,在社區周遭沒看過有誰飼養這種狗,因擔心附近民眾被咬傷,隨即通報動保處派員捕捉,經過多日仍沒有任何民眾向其詢問丟失犬隻。

在公告期間,有兩名民眾登記預約要認養,期滿後由一位邱姓市民認養,帶回家卻讓家中老母嚇一跳,直呼從來沒有看過那麼大的狗,太可怕了。動保處人員說,邱姓民眾只向家人說要認養一隻狗,卻沒有說清楚是一重達50公近的超級大狗,只好送回灣裡動物之家,以免驚嚇家人,動物之家12日再通知第二順位的預約者。

農委會修正動保法具攻擊性犬隻為「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攻擊人或動物」的紀錄的犬隻,列舉6種危性犬隻的品種,藏獒是其中之一,出入公共場所時應由成年人伴同,並強制需要牽鍊繩。

動保處表示,飼主應謹慎管理法定具攻擊性犬隻,幸好該獒犬個性溫和,才沒傳出傷人事件,因無飼主前來認領,全案已朝棄養動物偵辦,若棄養動物查明屬實,將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且不得再飼養犬隻,請民眾踴躍提供線索,台南市動保處聯絡專線06-213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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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