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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警局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巡佐黃建銘、警員黃欽和及警專33期實習生蔡秉宏等3員於105年1月19日16時至18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永華路上有民眾需要警方協助。

  黃等3員立即趕赴現場,謝姓男子向警方聲稱外孫目前就讀小五(11歲),因外孫有過動問題,且曾有奇美醫院就醫紀錄,而當日稍早才至派出所請求協助,因謝姓孫子整天看電視不願上學,口頭訓斥並關電視,謝姓孫子因而不滿而對外婆及外公拳打腳踢,因而請社工介入,而社工到場後,謝姓孫子立即逃出家門。

  黃等3員於林默娘公園發現,謝姓小孩向警方大聲喊叫,如果警方靠近就要跳河,黃等3員立即反應,1名持續與他對話分散注意力,另2名則伺機等小孩放鬆戒心,立即上前抱住,並通知勤務指揮中心通知家屬及救護車到場。所幸黃等3員迅速到場,處置得宜,家屬到場後感激萬分。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獲悉後,立即表揚員警,黃等2員及蔡姓實習生接獲民眾報案,能掌握時效迅速到場,並當機妥善處理,及時緊急救護並送醫診治,挽回寶貴生命,深獲家屬感激、民眾讚許,事蹟足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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