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農曆春節將屆,台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依照台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今年度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二月五日凌晨零時起至十四日夜間十二時止,即農曆除夕前二日至大年初七,除分別依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計費外,全天將按錶再加收五十元。
春節假期,市民往返外地工作地點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的機會增多,民眾利用計程車的機會也大為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政府特別統一規定加價標準,交通局強調,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僅會較平常日多出五十元,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市民權益。
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交通局也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若有不按錶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司機姓名等詳細資訊,向下列機關申訴:市民服務熱線一九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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