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012五分局改造槍枝.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警第五分局公園派出所巡佐郭宗順、警員吳宗峻1月26日15時2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手持電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便上前攔查,該名男子與員警對談時,言詞閃爍,眼神不斷注視機車上懸掛之紙袋,相當可疑,於其同意下查看該紙袋,赫然發現袋中裝有一把槍枝及子彈9顆,警方初步研判係改造槍枝及子彈,遂將該名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警方調查,該名廖姓男子年約50歲有多項前科,平日多於北安路一段活動,廖某自稱槍枝及子彈係一名不知名男子交付給他,要他幫忙藏匿,將找時間過來帶走,未料遭警方查獲。警方於訊後依涉違反槍砲彈樂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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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