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環保局於3月15日受理民眾陳情鹽水區後寮72-1號旁道路水溝上方遭棄置107桶桶裝廢棄物,於鐵桶破損及開蓋處可見內容物為廢棄固狀樹脂, 17上午嘉南農田水利會於現場會勘時,發現犯罪嫌疑人等及機具後,立即通報華雅派出所及環保局,環保局則協請華雅派出所至現場先行逮捕行為人並協助蒐證,並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三大三中隊進行偵查,扣留現場犯罪人員6名(郭O文、蕭O賢、王O國、黃O智、李O義、李O綸)、犯罪用車輛1部(車牌號碼:169-UT)、堆高機1部,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至臺南地檢署偵辦。

郭姓嫌犯表示該107桶廢棄物係自新北市鶯歌區鳳吉一路倉庫,由合夥人向水利會承租,收受廢棄物及接洽廢棄物流向,郭姓嫌犯為處理107桶廢棄物,經蕭嫌介紹,提供鹽水區後寮土地堆置,並由蕭嫌聯絡堆高機卸貨,郭嫌聯絡貨車,分二次清除(第一次2月,第二次3月10日),本日係因蕭嫌通知郭嫌表示地主不同意堆置於現地,故今日僱工清除,預定移至蕭嫌後壁區土地堆放。 本次案件郭O文、蕭O賢等2人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逕行從事清除、處理業務,王O國、李O義等2人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逕行從事清除業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46條第4款規定,涉及刑責部分,由保七總隊三大三中隊偵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現場107桶廢棄物由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逐桶噴漆編號及警示條封圍,非法清除車輛、堆高機由保七總隊三大三中隊請示檢察官扣留。 環保局表示查緝不法污染行為、捍衛環保是環保局堅決的立場,絕不妥協,不法人士如為非作歹,一旦查獲除由行為人負起法律責任,更會積極調查背後操控之不明人士或集團。環境清潔需要大家共同來守護,民眾若發現環境污染情形,可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6572916轉222向環保局報案中心檢舉,環保局將以最快的速度派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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