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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日前有民眾於臉書「我是新營人」指出新營某家包子店徵晚班工讀生僅以時薪80元計,勞工局表示,目前基本工資之規定為月薪新臺幣20,008元、時薪每小時120元,此店已違反勞基法,勞工局昨日就立即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經調查發現此事業單位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冊,而時薪80的部分,因店家說是貼錯資訊,勞工局將持續調查。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許禹錦表示,「未置備出勤紀錄」罰則為新臺幣9~45萬元,「未備工清冊」及「薪水低於基本工資」罰則為2~30萬,,勞工局後續都將會進行調查裁處程序。

勞工局提醒,違法相關法條除了會罰錢外,也都會公布事業單位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事業單位切莫抱著僥倖之心態,應恪遵法令,除能保障勞工之基本權益,亦能使自身免於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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