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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案,造成一一五人死亡,上百人輕重傷,台南地檢署經過二個月偵辦,7日下午偵結,檢方以業務過失傷害及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起訴建商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營造商鄭東旭等五人。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指出,建商「林明輝」為節省營建成本偷工減料,指示設計部經理洪仙汗負責指導維冠設計部繪圖,未按照結構計算書之配筋表,擅自減少梁柱接頭配筋量及縮減部分柱斷面尺寸、改變部分梁柱接合,以致影響維冠金龍大樓結構安全。

   而林明輝再委請陳建弘並委請建築師鄭進貴,以「張魁寶」名義擔任建案名義上設計人、監造人,實際並未有建築師審核該棟大樓之建築設計相關圖說,只是蓋瞎章;林明輝同時還透過「大信公司」借牌自行營造。

   而負責結構分析與設計的「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明知結構分析與設計應注意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與相關建築法令規定,在計算維冠金龍大樓建築物靜載重時,漏計入樑柱重量,導致建築物內耐陣強度不足,釀成大禍。

   因林明輝等五人有上述各種疏失,使「維冠金龍大樓」在這次美濃地震時,因前揭錯誤導致維冠金大樓之耐震強度、韌性不足而快速倒塌,且因有未施作梁柱接頭、梁主筋錨定長度不足之缺失,造成建築物無法維持完整結構崩毀,致此次嚴重傷亡結果,檢方以業務過失傷害及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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