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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嘉南地區部分農民習於1期收穫後採用留樁之再生稻栽培,因品質不穩定,不利提昇國產稻米品質,再次重申自103年起公糧已不收再生稻。此外,針對歷年再生稻栽培田區,持續由當地農業改良場輔導推動轉作外銷潛力、進口替代作物如硬質玉米、胡麻、大豆或綠肥等,政府給予補貼2.2-4.5萬元,並逐步建立在地代耕體系,呼籲農友參與各項轉(契)作作物生產,提升農地利用效能。

  該分署說明再生稻分蘗與抽穗參差不齊,米粒大小與飽滿度較不均勻,而未熟粒、畸形粒、異型粒、碎米粒比率高,碾糙率低且品質不易達公糧收購標準,屢生品質爭議,僅能供作飼料米,政府年損失高達10餘億元,政策上已明確自103年起不推行再生稻生產,並採取公糧不收購再生稻,請農友務必配合,避免屆時公糧經收單位依規定拒收,而造成紛爭與損失。

  該分署進一步表示為穩定國產稻米品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公布105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共26種,輔導農民依適地適種原則選擇種植優質水稻,以利做為公糧繳交稻穀,對於種植非推廣品種及品質產量不穩定之再生稻,不得申報繳交公糧,且非試辦直接給付之對象,透過生產源頭改善,提昇國產稻米整體品質。

   該分署表示將持續推廣農民與業者契作硬質玉米、大豆、牧草及青割玉米等進口替代作物,並自103年起選定國內需求量大之蕎麥、胡麻、薏苡、仙草、油茶及茶等6項新增進口替代作物,其中胡麻、薏苡、小麥、蕎麥、仙草等作物,每期作每公頃補貼4.5萬元,另油茶及茶輔導年期為4年,契作前3年每期作每公頃補貼4.5萬元,第4年全年每公頃4.5萬元,提供農友復耕作物更多選擇,以穩定農友收益並維持產銷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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