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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永康區大民街民宅遭不斷舉發占用道路用地,要求市府拆除,影響住戶出入案,市議員林燕祝13日質疑「檢舉達人」利用畸零地高價轉手的居心可議,既傷害民眾,也造成市府相關單位困擾,形同勒索的行徑,不足為取,市府受理時應從寬認定,不要被私人玩弄。

八十四歲的謝添財和七十歲的曾進田指出,住宅被人檢舉市區道路條例第十六條,在屋前擅施設斜坡占用道路,促依法罰鍰,事實上二人早在八十六年鋪設柏油路時即已興建,道路拓寬時整地向下四十公分,才會和路面造成極大落差,無法出入下才搭建斜坡,老人家還得坐輪椅吃力進出,十分不便,並非居民擅自做主。

永康區長王峻明指出,類似情形存在永康其他道路,大民街屬於次八之一路公設地開發案是在八十九年完工,當初經過交通和排水等評估後再規劃,造成此種現象值得檢討。

林燕祝指出,大民街共有十戶,卻只有二戶被檢舉,舉發人林姓代書涉嫌購買畸零地,再伺機高價脫手未遂下,才自一0二年開始連續向市府、監察院和廉政公署等相關單位檢舉,玩弄公權力逞私利的做法之虞。

林燕祝認為,被檢舉房屋是因道路徵收開闢前存在,市府未盡協助責任,造成民眾權益受損,現在卻得受罰及無路出入的威脅,對當事人並不公平。要求在不影響排水及交通前提下,希望市府工務、地政等相關單位從寬處理,另對畸零地規範方面則應研擬一套管理辦法,免得受「檢舉集團」有機可趁。

與會的市府政風法制官員對此感到無奈,有人檢舉必須受理,處於被動性質,將在不造成公共安全前提,讓屋主使用斜坡,但在林議員堅持顧及屋主權益,工務局同意在二週內提出相關解決方案後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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