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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民事議員當選無效之訴,台南高分院2日進行第一次辯論庭,李全教與原告王峻潭雙方委任律師群對一審判決的合法性激烈攻防,歷經三個多小時辯論終結,合議庭訂於八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宣判。

  李全教遭控競選議員時透過競選團隊買票,對手候選人民進黨籍前議員王峻潭、台南地檢署皆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現今選舉模式非由候選人單打獨鬥」,認定李全教知情,今年一月判李當選無效;李極力強調自己對整件事不知情,上訴二審。

  台南高分院2進行辯論庭,李全教、王峻潭皆出動大陣仗律師團激烈攻防,李全教論述時提及羈押在看守所時對家中九旬父母的擔憂,更聲淚俱下、強調要捍衛自己名譽與清白。王峻潭則表示,他只求公平、正義。

  李全教律師團主張,此案具體認賄事由未在法定期限內具狀補正,且都是證人供述,缺乏直接證據,在法治有欠缺;證人遭檢察官利用誘導式問話,或是有律師建議認罪協商,導致證詞跟真正的事實有出入,證據法則有矛盾。請求合議庭廢棄原審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王峻潭律師團則指出,證人在黃澄清賄選案中已具結,收到的款項是要用來支持李全教,且黃澄清已被判刑,候選人家人、競選團隊涉賄,同樣可視為候選人當選無效要件,請求合議庭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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