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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警局新化分局接獲情資:「臺南市有綽號「大豬」者平日以販毒維生,自吹販賣高檔毒品大盤商,以第一級毒品送第二級毒品為號召,持續在臺南市善化、永康、新化及左鎮區等地區,針對各民營事業機構勞工推銷毒品,新化分局鑒於毒品危害國人身心健康至鉅,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案情在經過抽絲剝繭後,確認綽號「大豬」者為犯罪嫌疑人李○護(有多次毒品、詐欺、竊盜前科及恐嚇通緝中)。

  經專案小組針對綽號「大豬」販毒嫌犯李○護實施現地跟監蒐證,並積極清查其交友情形得知綽號「大豬」販毒者?逃避警方追緝,經常更換通訊聯絡行動電話及交通工具,且交易時間大多於深夜,特意選在左鎮區菜寮大馬路旁屋內販毒。

  新化局員警經長期監控,發現李嫌確切不法販毒事證蒐證完成後,並於105年8月26日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其住處左鎮區菜寮販毒處所執行搜索,李嫌本身通緝為躲避警察查緝,在其家中加裝6支監視器,當員警破門進入時,在二樓陽臺見體重約120公斤的李嫌只穿內褲,不顧性命跳過大約170公分之屋間棟距,迅速逃往鄰棟屋頂,殊不知員警已在旁守候多時,立將身材壯碩的「大豬」制伏,當場查獲海洛因31.4公克、安非他命48.3公克、販毒通訊聯絡之行動電話4具(含SIM卡)、空氣長槍1枝、販毒不法所得新臺幣16萬元、電子磅秤1臺、小夾鏈袋1包、安非他命吸食工具1批等贓證物。

  警方另行傳喚常向李姓毒販購毒之楊姓、鄭姓、陳姓、林姓等藥腳到案說明(其他藥腳陸續清查中),26日先行簡易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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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