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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淺海牡蠣養殖漁民從10月起,開始新年度蚵棚出海放養作業,新年度申報蚵棚9,000餘棚,目前已多數於安南、安平及南區海域進行放養。漁港所及南市區漁會為使明年度蚵棚及保麗龍回收處理更臻完善,特邀集所有養蚵漁民,宣導蚵農遵守規定及說明106年度蚵棚及保麗龍回收管理措施,期許市轄海岸不再受季節性蚵棚及保麗龍污染。

漁港所表示:「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輔導及管理」說明會,邀請南市約200位養蚵漁民參加,宣導市府106年度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產業輔導計畫推行,包含鼓勵養蚵漁民106年3~6月回收蚵棚再利用,獎勵退還「標誌及回收作業費」每棚200元之新方案內容,漁民建議增加每棚獎勵核退金,以提高回收再利用成效,減少每年處理廢棄蚵棚數量。市府允諾會後將與漁會研議在蚵架處理經費運用許可條件下,增加該獎勵核退金額度之可行性,促使漁民回收蚵棚再利用。

說明會同時宣導養蚵漁民應申報放養蚵棚繳交「標誌及回收作業費」,展現配合回收蚵架自主管理與清除責任,經考量漁民負擔,採逐年調整增加方式收取,106年度申報放養蚵棚每棚收取400元,請各漁民朋友配合辦理。

另外說明會亦向漁民宣導「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產銷(漁事)班管理考核計畫」及「改良式蚵棚浮具推廣措施」等管理方案,與會漁民皆認同牡蠣養殖應兼顧環保責任,將配合各項養殖產業輔導管理措施。同時漁民也反映,規範自主管理與清除養蚵廢棄設施,會增加其作業成本,建請市府及漁會協助輔導,改善目前淺海牡養蚵產銷瓶頸,開拓銷售管道,增益漁民收入,自然配合管理措施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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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