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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勞資爭議層出不窮,市府勞工局統計今年初至今已受理一四三四件勞資調解案件,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表示,在調解案中,因勞資雙方一方未出席,致調解不成立共二十九件,其中有十三件受裁罰,裁罰比例超過四成,呼籲勞資雙方收到調解會通知時應準時出席,以免受罰。

蔡旺庭指出,勞工局自今年初受理勞資調解案至今,共有一四三四件,其中有一0二三件成立,不成立則有四一一件,但近來有部分事業單位收到勞工局調解會議通知,常以沒空或是公司無人能出席為理由,無法出席調解會,造成會議流會,徒浪費行政資源與當事人寶貴時間。

蔡旺庭表示,勞資爭議發生最主要原因乃在於勞資雙方無法建立共識,產生休戚與共感情,不僅影響勞資雙方當事人,更可能波及社會大眾,付出的社會成本很高。勞資爭議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勞資關係貴在和諧,勞資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創雙贏局面。

蔡旺庭說,一般勞工發生勞資糾紛,例如雇主欠薪資、積欠資遣費、短發退休金、加班費或職業災害補償等之爭議時調解不成立,也可向法院聲請訴訟,或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市府勞工局申請調解。若勞資雙方有瞭解勞動基準法令相關規定之需求,可於至勞工局有律師臨櫃免費服務,歡迎勞工朋友及事業單位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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