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009販賣過期肉品稽查.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衛生局分別於5月6日及8日接獲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通知,該轄力勤農產公司疑似販售逾期冷凍雞腿、冷凍豬腸、去骨豬肉…等產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接獲通知當日(6日及8日)即刻前往力勤公司下游業者「上論食品有限公司」、「巨通商行」及「成龍號」查察,並未發現前開逾期食品,但查獲成龍號大腸頭70公斤,已逾有效日期,責令業者退貨回源頭供應商,業者已於5月9日完成退貨。

    倘逾期食品涉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即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並依同法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陳怡 局長呼籲食品業者於進貨驗收時須落實食品標示的管理,避免購入逾有效日期或標示不明之食品。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