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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議會第二屆第5次定期大會共審理件225件提案,包括修正通過全體議員連署之提案:增訂「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之1條文、第17之1條文,所有議案於23日審理完畢,會期告一段落。

    市議會第5次定期大會自4月18日起展開,6月23日回復大會進入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等議程,由議長賴美惠擔任主席,市府由副市長吳宗榮率一級主管列席。

    會中議員針對多項民生議題提出討論,包括由蔡育輝議員所提案且全體議員連署之增訂「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之1條文、第17條之1條文提案,經大會討論最後修正通過:將第11條之1修改為「於本市販賣之國內外豬肉產製品及其它相關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瘦體素」,以及將第17條之1刪除。而議提5號案則遭大會退回委員會,於下次會再討論。此外,財經1號案105年度臺南市地方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大會通過刪除資本門動支數辦理安平區怡平里活動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所需經費100萬元。

   這次會期審理之議案,連同市府提案22案、議員提案201案、人民請願案1案以及1件臨時動議案在內,總計225案,其中14案為墊付案,除了1件遭刪除下次再提,其它13件獲大會通過同意墊付,金額總計207,999,000元。 第5次定期大2百多件提案於23日全部審理完畢,所有議程於23日下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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