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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曾為府城七寺八廟之一的市定古蹟法華寺,因產權所有者在修復方向上和市府意見不同,以致逾三百年的古殺年久失修,對此,市議員邱莉莉表示,法華寺建築極具特色,如今現狀毀損日趨嚴重、甚至屋瓦出現大面積陷落,要求公部門拿出強硬手段介入,並向外界清楚說明維護作為和預期修復進度。

  法華寺興建於一六八四年,一九八五年被審查列為三級古蹟,縣市合併升格後成為直轄市市定古蹟,但法華寺因產權私有,二00四年市府曾向內政部爭取四千八百萬元欲整修法華寺,但寺方阻撓最後作罷,二00七年寺方擅自整修古蹟本體,被依文資法起訴。

  邱莉莉表示,超過三百年歷史法華寺,古蹟毀損處任其荒廢,延壽橋上的涼亭被拆除後木材丟棄在旁、殿宇的屋瓦陷落、主體最古老的功德堂已無法使用、兩側的寺門因寺內結構危險暫被寺方封住不開放進出,讓人看了相當難過。

    邱莉莉表示,文化局就法華寺的整建和廟方溝通多年,但問題始終無解,距二00三年市府認為損壞需修復已過十四年,法華寺主體建築的損壞日漸嚴重,沒有第二個十四年可等,文化局要馬上採取斷然措施,就現狀有迫切處理的部分和寺方加強溝通。

  文資處長林喬彬表示,法華寺今年有申請門窗修復等小額補助,市也給予補助,該處也知道大家很著急,但這需要時間,市府也會來努力來做。寺方人員則表示,因負責人外出結夏安居四個月,無法代為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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