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府工務局執行新的中央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祭出重罰三十萬、斷水斷電強硬措施,讓原本是合法申請,新法推出後卻違規的二一一家餐廳業者無所適從,市議員曾培雅、林美燕和林燕祝議員1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要求工務局一個月內召開說明會,提出配套的輔導措施協助業者,讓身心障礙者愉快用餐的環境。
曾培雅表示,依據新的內政部營建署編定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針對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餐廳,須強制設置無障礙坡道等無障礙設施,違者可處六萬到三十萬元罰鍰,預計全台至少有三千家餐廳受影響,其中二一一家就在台南市,為何無障礙政策改變時,沒有配套措施,說罰就罰?
林燕祝指出,府城台南很多餐廳都是老舊建築,用餐地點不是只有一樓,有些還必須爬到五樓,要這種建築結構的餐廳增設電梯等無障礙設施,可以說改就改嗎?工務局昧於現實,只給餐廳業者三個月的時間改善,否則就處以六萬到三十萬元罰鍰,主管單位應以協助替代開罰。
林美燕表示,當初在申請設立時是合法的,現在政府興頭來了,一個法令就把責任轉嫁給餐廳業者,如果政府真的在乎身障者的權益,就應以實質鼓勵的方式,讓大家一起來改善,有誘因才會有人做,不該一下令就徹查,要求工務局在一個月內針對餐廳業者召開說明會,討論出替代方案,共同營造出友善用餐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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