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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國民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高思博14日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揭露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黃偉哲在「崑陵山安樂園」弊案中收錢喬事,前後共四百萬元。高思博及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律師葉慶元在會中指出,黃偉哲已明確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而該法條中有三年以下徒刑的相關刑責。

  「崑」案經法院認證,黃透過助理及本人向事主收錢的三次時間地點,法官亦在判決書中白紙黑字指出:「顯見黃偉哲確曾自李信輝處收受來自蘇國客之金錢甚明」。黃偉哲收錢的對價關係亦經法院證實(請詳見稍早新聞附件各圖表),不容抵賴。高思博指出,黃偉哲現在有兩條路,第一是認罪退選並向市民道歉;第二就是向高思博提出告訴,不要含混拖延,在法庭上清楚交代。

  對於黃偉哲及其發言人不敢承認也不道歉,甚至記者會中託辭案件已結束等情事,明顯是避重就輕、扯東打西,高辦發言人毛嘉慶強調,真相只有一個,請黃偉哲明確回應:一、95年6月17日,黃偉哲是否有與助理及事主蘇國課在永康「三皇三家餐廳」會面?且事後由助理轉交蘇所交付之現金金額數目為何?

二、96年5月4日,事主蘇國課是否在新市火車站附近及善化啤酒廠,又透過助理及其家屬,轉交現金款項給黃偉哲?該次金額數目為何?三、96年12月17日,黃偉哲是否又與助理及蘇國課等人在佳里「三皇三家餐廳」會面?該次親自收受的是支票還是現金、金額數目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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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