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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一0八年跨年連續假期期間,在元旦當天台南市路邊停車暫停收費,台南市停車管理處(亦暫停服務,請洽公民眾注意,市府交通局提醒民眾切勿違規停車,警方仍續受理民眾檢舉違停案件,拖吊車會配合警方執行拖吊移置作業。

停車管理處處長黃俊傑表示,除本市路邊停車路段暫停收費外,委託民營的公園南路停車場、西門路育賢停車場、南瀛綠都心公園地下停車場、大宏社區公園停車場、海安路地下停車場、崇善路龍山(竹篙厝)停車場、東光路地下停車場、文化中心廣場停車場、文化中心森活機車停車場、環河街停車場、萬昌街停車場、客家文化會館停車場、榮譽街停車場、崇明路E6路外停車場、德光公園停車場、崇明五街公兒E37路外停車場、和平公園停車場、大學路(社E2)停車場、林默娘紀念公園停車場、港濱歷史公園停車場、億載公園停車場、水景公園路外停車場、關聖里停車場、民生路臨時停車場、長榮崇明停車場、東橋八街停車場、泉南里停車場、永福路停車場、民族路停車場及大學路(社E1)停車場等30處,因屬出入口管制之路外停車場,為滿足停車需求,提昇停車週轉率,仍採24小時收費營運。

 1月1日(元旦)當天路邊停車收費及停車管理處(南門路繳費服務處)雖暫停收費與服務,民眾仍可使用「臺南好停APP」加入會員,繳納本市路邊停車費,相關訊息詳臺南市停車管理處資訊網citypark.tainan.gov.tw,或持繳款期限內之停車單向全國各地統一(7-11)、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家樂福等超商門市繳費。如停車單遺失想查詢補單,亦請至各地超商:7-11「ibon便利生活站」、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超商「OK˙go」查詢補單後持單至門市櫃檯繳費。

交通局局長林炎成特別呼籲,元旦當天雖然台南市路邊停車並無收費,但仍請民眾依序停車,為維護交通環境,警方仍續受理民眾檢舉違停案件,拖吊車會配合警方執行拖吊移置作業。

若有人擅自假借名義在非屬管制的路外停車場向民眾收取停車費,其行為將涉及竊占、詐欺等罪嫌,民眾可逕向警方檢舉,警方亦會加強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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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