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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國民黨台南市議員洪玉鳳及丈夫被控以假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檢方20日兵分十八路搜索,扣得電磁紀錄、帳冊等物,傳訊十五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後訊問,認為洪及先生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21日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人頭助理五十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洪玉鳳為原台南市議會第十三至十六屆議員,縣市合併升格第一至三屆議員,任民代超過二十年的資深議員,檢察官黃淑妤偵辦洪玉鳳涉詐領助理補助費,二十日分赴洪服務處、台南市議會研究室、住所等十八處執行搜索,扣得電磁紀錄、帳冊等物,並傳訊十五人到案。

  檢方調查發現洪擔任第一至三屆市議員期間,以人頭助理或以少報多,向台南市議會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等款項約百萬元。認為洪玉鳳與丈夫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偽造文書等,有逃亡、串證疑慮,因此,21日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替洪詐取助理費的頭人頭助理則是五十萬元交保。

  對此,台南市議會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直轄市議員若犯內亂、外患或貪汙罪,經判刑確定者,或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或職務,目前該案尚未判決確定,因此不會影響洪玉鳳的議員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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