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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於108年5月1日起進行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主要及細部計畫) 第四次通盤檢討公開展覽作業,並分別於108年5月22日於鹽水區(上午)、柳營區(下午)及5月24日新營區辦竣3場公開說明會,廣納各界意見,多位議員亦到場關心本案並給予支持,對於本案變更內容表示認同,以下簡述本次檢討重點:

1.調整北側都市計畫範圍線,北側都市計畫邊界線因地籍線與都市計畫邊界線不符,以致多數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卻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現況多已建築作居住使用,以影響民眾權益最小之原則,依地籍線調整都市計畫範圍線。

2.修訂原有附帶條件規定,本特定區尚有1處自民國74年劃設迄今尚未完成附帶條件之住宅區,因範圍內建物分布密集難以執行附帶條件規定,為保障其既有建築權益,依本市土地變更負擔公共設施審議原則,都市計畫發布前已為建地目、編定為可供興建住宅使用之建築用地者,則免予負擔回饋變更為住宅區,其餘部分以調降容積率方式辦理回饋。

3.整體規劃太子宮宗教專用區,太子宮為新營最大的廟宇,香客絡繹不絕,現況使用已臻飽和,且相鄰土地多為都市計畫農業區及非都市土地,難以擴充宗教相關設施,因應地方發展需求,參照本市宗教專用區檢討變更審議原則之精神,將太子宮周邊土地檢討變更為宗教專用區,並配置一定比例之公共設施用地作為開放空間使用。

4.增修訂產業專用區之容許使用項目,為建立創業友善環境,新增得供「支援服務業」使用,又具備鄰近新營交流道之良好區位條件,新增得供「旅館業」使用;另因應地區發展需求,新增地面上第二層以上得供作「住宅」使用之規定等。

人民或團體如有任何建議事項,請再提供寶貴意見,以供未來審議參考。本案後續經公開展覽程序後將提交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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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