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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暑假已來臨,天氣變得酷熱難耐,許多民眾都會呼朋引伴一起去游泳、戲水來消暑;衛生局對市民大眾常去的游泳池與戲水遊樂區嚴加把關,不定期辦理游泳池衛生稽查與水質抽驗,除要求業者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及維持營業場所基本衛生,亦實地檢測游泳池水質狀況,檢驗項目為「酸鹼值」、「自由有效餘氯」、「生菌數及大腸桿菌數」,與規定不符者,將通知限期改善後複驗,若仍與規定不符,將依臺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處負責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於108年4至6月間,主動稽查、抽驗本市轄內公私立游泳池及各級機關學校附設游泳池,總計4月抽驗41件,全數合格;5月抽驗44件,42件合格,其餘2件經輔導改善,複驗後均合格;6月抽驗37件,35件合格,其餘2件輔導後複驗合格。業者檢驗結果及不合格原因,均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www.tncghb.gov.tw/)衛生安全-營業衛生專區及臺南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http://data.tainan.gov.tw/),歡迎消費前上網查詢瀏覽。

    衛生局仍持續於暑假期間,辦理游泳池衛生稽查與水質抽驗,並要求業者應落實相關規定,並隨時做好游泳池衛生管理,以維護游泳池環境衛生品質。同時提醒民眾應注重個人衛生,於入池前確實卸妝、淋浴沖洗並穿著乾淨泳衣帽、褲,避免於池內大小便,罹患化膿性瘡傷、傳染性皮膚病、傳染性眼疾或其他具傳染性疾病者請勿入池,並隨時注意自身戲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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