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農委會6日公告南市新市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為辦理丹娜絲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凡種植洋香瓜農戶且符合本災害救助對象者,請儘速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假日照常受理申辦),受理至8月16日(週五)止。
農委會公告救助申請期限及受理單位:(一)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之受災農民,應於8月7日至8月16日期限內(農委會公告救助隔日起10天內)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二)如因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放寬申請期限,授權由區公所個案核實認定,於申請表或受災證明書上加註說明,即可同意延期申請。(三)為了確認有經營農業事實及救助金撥入帳戶,申請時應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如承租土地須檢再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救助地區、項目及額度:臺南市新市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洋香瓜,每公頃救助7萬5,000元。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二)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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